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中心小學、中學及九年制學校、職校,特校、市直幼兒園:鑒于我市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切實提升涉校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有效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有關工作強調如下,請各校迅速向全體師生進行傳達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執行道路行駛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關于嚴禁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電動兩輪車上道路行駛的通告》[陸公(交)通〔2021〕1號]規定。嚴禁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和電動兩輪車上道路行駛或上下學。嚴禁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或上下學。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必須取得駕駛證照、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數不得超過2人。嚴禁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督促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嚴格遵守“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帶頭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形成家長帶頭、學生自覺,人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道路交通安全氛圍。 二、全面開展交通安全勸導工作學校、老師、家長、學生多方力量共同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活動,各學校(園)在上下學時段安排一名副職以上領導帶領中層干部和安保人員統一佩戴值班紅袖標,引導學生從小樹立交通安全意識,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愿勸導活動,在實踐中感悟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發揮少先隊、共青團、學生會等組織的作用,在校園周邊主次干道路口開展文明勸導活動,用文明的語言和認真的態度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不按交通信號過馬路、非機動車過斑馬線不下車推行、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等違規的人員進行勸導。
三、繼續凸顯多形式宣傳深度各學校在校內設立交通安全宣教基地或園地,進一步完善校園宣傳園地、學校門口、校園周邊道路的標志標牌和宣傳櫥窗建設,在飯堂、課室、走廊等顯眼位置張貼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海報,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傳短片,同時,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發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識和提示信息,并集中曝光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提高震懾和懲戒效果;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點時段為契機,以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手抄報、宣傳欄等形式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教育氛圍。
四、從嚴從快落實責任追究各校(園)要切實扛起“促教育發展、保師生平安”的政治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部署,親自組織指揮。主動擔當作為,對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中小學(幼兒園),一律實行責任倒查,對落實工作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從即日起,交警部門將到各校及路上對無牌車輛和無證駕駛的車輛進行查扣,并追究駕駛人及監護人的責任,請各校通過微信群等方式將本通知精神迅速傳達到各位學生家長。............................................................................... 陸豐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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